您當前的位置:首頁 > 通知公告 > 正文
寧夏司法廳關于召開《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電動自行車管理規(guī)定(草案)》立法聽證會的公告
2024-05-08    來源:寧夏法治報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頁】    字體: [][ ][ ]
2024-05-08

  為了廣泛聽取公眾意見,凝聚社會共識,增強地方立法的科學性、民主性,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,寧夏司法廳決定組織召開《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電動自行車管理規(guī)定(草案)》(以下簡稱《規(guī)定(草案)》)立法聽證會?,F(xiàn)就聽證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
  一、時間和地點

  時間:2024年5月27日(星期一)15∶00–18∶00。

  地點:寧夏司法廳八樓會議室。

  二、聽證事項和內容

  本次聽證會主要針對如下問題進行聽證:

 ?。ㄒ唬┤绾卧O置非標電動自行車的過渡期;

 ?。ǘ┤绾喂芾黼妱幼孕熊嚨倪`法拼裝、加裝、改裝行為;

 ?。ㄈ┤绾我龑щ妱幼孕熊囼T行人和搭載人佩戴安全頭盔;

  (四)如何科學引導電動自行車搭載合規(guī)人員;

 ?。ㄎ澹┤绾我?guī)范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、充電行為;

    (六)行政處罰事項。

  三、聽證參加人、名額及產生方式

 ?。ㄒ唬┞犠C會設聽證參加人15人,包括人大代表,政協(xié)委員,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(yè)代表,電動自行車使用人代表,非電動自行車使用人代表,物業(yè)服務企業(yè)代表,有關行業(yè)協(xié)會商會代表,起草單位及其基層執(zhí)法單位代表,專家學者代表。

 ?。ǘ┞犠C參加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:

  1.年滿18周歲,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。

  2.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,能夠客觀真實地反映意見建議。

  3.具備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。

  4.專家學者應當在行業(yè)內有一定影響。

  (三)聽證參加人員的產生方式:

  聽證參加人采用自愿報名和聽證單位邀請的方式產生。同類報名人數(shù)超過預定聽證參加人人數(shù)的,由寧夏司法廳抽簽產生;自愿報名人數(shù)不足的,由寧夏司法廳邀請。

  四、報名時間、方式和要求

  1.報名時間:自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24時。

  2.報名方式:可以采用電子郵件、傳真、信函的方式報名。

  電子郵箱:sftlfyj@163.com。

  傳    真:0951-5016591。

  地    址:寧夏銀川市興慶區(qū)解放西街426號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司法廳立法一局。

  3.報名要求:報名時需提交《立法聽證會報名表》(附后),對聽證事項的基本意見和簡要理由,參加人員身份證復印件;以單位名義參加的,還需提供單位介紹信。

  五、其他事項

 ?。ㄒ唬┍敬温犠C會參加人員名單等另行公告。

  (二)對《規(guī)定(草案)》的其他意見和建議,也可以通過電子郵件反饋至寧夏司法廳立法一局。

  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司法廳

  2024年5月6日

【編輯】:王鋅
【來源】:寧夏法治報